喂养宠物 注意预防人畜共患疾病
时间:2013-09-24 关注度:10330

喂养宠物,切记警惕人畜共患病,关键要有防病意识,治病关键在于防病。综合上面所提出的几种常见人畜共患病,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健康,在你饲养宠物的过程中,请密切关注以下各项措施:

  1.尽量不要与宠物进行同床、贴脸甚至接吻等亲密接触,保持恰当距离。

  2.确保饲料和饮水的清洁卫生,保持圈舍的清洁和干燥,禁止动物乱排泄,严格搞好动物粪尿、污物的无害化处理。

  3.根据当地动物防疫条例,对宠物进行预防接种疫苗,如狂犬病疫苗、乙脑疫苗、禽流感疫苗。

  4.定期驱除和杀灭宠物体内、体表寄生虫,对宠物进行消毒。

  5.不要让动物舔人的伤口,接触宠物后要及时洗手,严格控制人的食品和饮水不被宠物接触到,保持食品、器具的清洁卫生。

  6.如果你的宠物经常到户外活动,要经常检查它们是否有虱类寄生。

  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养宠物。患有免疫系统缺陷、支气管炎的儿童最好不要养动物。接触动物后,易出现皮肤瘙痒、打喷嚏、流眼泪、出现红斑、发低烧的儿童也不适合养动物。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最好不要饲养宠物。万一不幸出现了人畜共患病的症状,您也不必过分恐慌,应及时去医院就医,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有效治疗,保护自身的健康。

    主要人畜共患病大致有以下种类:

    猫抓病

    一种世界性流行病,由被猫抓伤或由猫的排泄物感染所致。人被感染后表现为面部淋巴结发炎、疼痛、化脓、体温升高、四肢出现斑疹,有时甚至出现脑膜炎。

    破伤风

  猫是带菌者,由猫咬伤或抓伤引起。这种病主要表现为牙关紧闭、四脚僵直或全身性的痉挛,甚至危及生命。最有效的方法是立即注射疫苗,及时到医院就医。

  弓形虫病

  猫感染此病后,通常无明显症状,个别有体温升高、腹泻、呼吸困难和肺炎等症状。若孕妇接触猫被感染后,会造成胎儿先天性畸形、智力缺陷等后果。

  旋毛虫病

  旋毛虫病是由旋毛线虫引起的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,流行于哺乳类动物间。在疫区,以猫的带虫率为最高,其次是狗。人类大多通过消化道感染此病,以肠胃症状、全身水肿、高热、肌肉剧烈疼痛为特征。出现这种症状后,目前大多采取服用或注射磺胺类药物等。

  狂犬病

  又名恐水症,是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。疯狗咬伤了人,因其唾液带毒,使人感染致病。人感染后潜伏期长短不一,长者可达半年以上,一般在发病后3-4天,患者会因全身麻痹瘫痪而死亡,死亡率100%。出现这种情况后,目前无治疗方法。因此,人一旦被病狗、病猫咬伤,应尽快就近注射狂犬疫苗,控制发病。

  鹦鹉热

  鹦鹉热来源于鹦鹉、鸽、火鸡等禽类,因为鹦鹉羽毛和粪便带有一种使人致病的鹦鹉热衣原体,人主要因吸入被其粪便或毛尘污染的空气而感染。人若感染此病,会引起高热、寒战、头痛、咳嗽、肺部发炎或精神异常等症状,进而危及生命。金丝鸟、鸡、鸭等也可携带这种病原体。

  结核病

  结核病,孔雀、鸽、鹦鹉、八哥等都易感染结核病。病鸟黏膜苍白,体重减轻,倦怠下痢,羽毛脏乱无光泽,呼吸急促,眼球下陷,逐渐消瘦,最后死亡。人体感染后出现潮热、盗汗、纳差、消瘦等症状。

  亲水气单胞菌肠炎

  亲水气单胞菌广泛存在于海水、河水、湖水、游泳池水以及含有机物的淤泥中。鱼虾等冷血动物为本菌的主要自然宿主,为人类和动物感染的主要来源。病人和病畜也可成为传染源。食用被污染的畜产品、水产品和饮用被污染的水,都可经消化道感染。引起腹痛、腹泻,免疫功能低下,或机体严重损伤者可引起败血症。

  兔热病

  兔热病是土拉杆菌所致的人兽共患自然疫源性传染病。野兔和鼠类为主要传染源,多通过直接接触或经媒介昆虫传播,人有因接触皮毛动物致病的报道。人感染后,起病急骤,体温升至39-40,全身乏力,畏寒,头痛、背痛及至全身,肉痛,谵妄,昏睡,烦躁不安等。

  耶尔森氏菌病

  耶尔森氏菌病,系由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引起的一种人与畜共患传染病。耶尔森氏菌为动物肠道寄生菌,广泛存在于犬、猫、兔、猪、鸡等几乎所有动物体内。本菌有嗜冷性,食品一旦被污染,在冷藏中仍能继续繁殖,故该病冬季多发。“电冰箱肠炎”致病菌,就是耶尔森氏菌。人饮用或食用了被污染的水和食物,经消化道感染,主要表现发热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颈部淋巴结肿大。常伴有脓肿和脓血症。

  流行性乙型脑炎

  流行性乙型脑炎带有病毒的动物种类很多,宠物中主要有犬、猫、禽类,病毒经蚊子吸血再叮咬传染给人,多夏秋季发生。发病时有高烧、头痛、呕吐、嗜睡、抽风或昏迷,病死率较高。

  线虫病

  线虫病主要来源于犬、猫,线虫寄生于其眼结合膜囊和泪管,蝇类舐食畜和人眼分泌物时传染给人。人发病时表现为结膜炎、角膜炎,重者可失明。

  弯曲菌病

  多种宠物带有病原体,从粪便排出,污染饮食物品使人感染。发病特征为发烧、腹痛、关节痛、腹泻等。

Copyright© 2004-2024上海市宠物业行业协会 沪ICP备17021855号
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888号瑞特国际大厦8楼808室 联系电话:021-64821076